首页> 曝光台

加长座椅更好卖? 店主擅自改装

来源: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2024-10-08 15:30:00 作者: 蒋梦瑶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违法又危险,但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大家为了车速快一点、座位大一点、夏天防晒、雨天防雨,便擅自在电动自行车上加长车座,解除限速装置,加装更改蓄电池、加装雨篷或遮阳伞,看似当前“好处多多”,实则这样的非法改装已经给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近日,台州交警临海大队大田中队在临海大田街道奋进街口、中队门口多地同步执勤,针对上下班晚高峰期间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查处过程中,多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加长的车座引起了交警的关注,经核对行驶证发现被查处车辆车座确系存在加装行为。

“警察同志,我的车买来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我没动过。”车主黄某、戴某纷纷表示今年年初在街上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购买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也没有主动要求商家安装。

随即交警赶往被查处车辆所属门店进行深入调查,交警到达店内时车辆展示区仍摆放着几辆已经加装好后座椅的新车。门店的老板姚某也承认,为满足顾客需求确实存在加长座椅的情况,并表示行驶证是事先拍摄好,后续卖出再加装座椅,“大部分人都有这个需求,装上这个会好卖很多。”

最终,交警对电动自行车售卖门店店主姚某以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都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以此为鉴,切勿以身试法。请广大市民在购买时也要选购正规合乎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要为了贪图一时便利埋下安全隐患。